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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讯(通讯员田银平)为了确保学校正常生活秩序及学生身心健康,落实管理责任,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创建“和谐平安校园”,武都区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校长(院长)负责制,明确校长(院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二是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操作人员必须持个人身体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三是制定食堂内部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制订卫生检查计划、规定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四是食堂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有专用的食品留样盒、冷藏设备,留样食品至少保留48小时,并建立食品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五是食堂全面实施食品采购索证(票)验收登记制度。六是食堂具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清洗消毒设施。七是食堂保持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具有防鼠、防蝇、防尘和防虫设施。八是食品烹饪加工过程严格按《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烧熟煮透。对冷冻畜肉水产品必须彻底自然解冻后方可加工。九是食堂原则上不对外承包。已实行承包经营的,必须与承包人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十是严禁非食堂从业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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