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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印发有关文件 促进“法律八进”规范化常态化我市印发有关文件 促进“法律八进”规范化常态化 本报讯(记者马鹏洲)为进一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促进“法律八进”活动经常化、规范化,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办和市司法局共同印发了《陇南市“法律八进”活动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明确,要认真抓好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法律八进”活动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和完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员队伍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规范“法律八进”基础工作。 《标准》指出,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制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村级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诚信守法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精神文明创建进家庭活动。
编辑:[樊醒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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