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制定印发《意见》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胡彦军)近日,为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我市制定印发了《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目标主要是,2019年,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4.42万户以上,70%的行政村有1座卫生公厕;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覆盖70%的行政村,6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设536个“清洁村庄”,力争创建1个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实现农村拆危治乱清零目标等。2020年,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50%以上,行政村卫生公厕基本全覆盖;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建设500个以上“清洁村庄”,力争创建1个省级“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区域的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等。
《意见》明确了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工作:抓宣传学习,促进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消化吸收;抓“厕所革命”,解决农村群众入厕难题;抓垃圾治理,改变农村脏乱差现象;抓拆危治乱,彻底改善村容村貌;抓生活污水治理,彻底消除农村水体污染;抓废旧农膜与尾菜回收利用处理,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抓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及秸秆资源化利用,提升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抓村庄规划编制,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抓“四好农村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难题;抓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实现村庄制度化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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