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四批问题办结
本报讯(记者张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四批4个问题已办结。接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当日即转交市、县区,陇南市、武都区、两当县、成县迅速成立调查组赶赴现场核实,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整改。
1.“武都区隆兴包裕寺村有一采砂场,常年在河道采砂,导致隆兴河(包裕寺村段)河水浑浊并呈现红色,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受理编号:121
责任单位:武都区政府
陇南晟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可开采期河道采砂作业过程中,经常有机械在河道内工作,反映河水浑浊并呈现红色这一情况属实。目前已责令该砂场停产整改,并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经核查,该采砂场虽然符合武都区2017-2020年河道采砂规划,但采砂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18年7月4日至2019年7月4日,已经过期,且没有环评手续,没有必需的环保设施,生产废水直排。
整改结果:针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武都区政府水务局下发通知,责令停产,并现场督查,目前已停产;市生态环境局武都分局依据环保相关法律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2.“散煤质量管控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政策,陇南市政府建设了一座散煤一级交易中心。但由于陇南市对市场的监管不到位,一些无证经营者将不达标、劣质散煤运输到当地销售,造成市场混乱,致使其建设的交易中心形同虚设。要求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严格管控不达标、劣质的散煤流入,恢复市场秩序”问题
受理编号:131
责任单位:陇南市政府
接到此问题交办通知后,由市煤炭经营和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了《交办通知》(陇煤监领办函〔2019〕1号),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答复,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市煤炭经营和质量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八县一区20家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点开展了抽检,经检验,20个样品指标均符合检验标准要求。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的样品指标均符合检验标准。
整改结果:为加强市场监管,对全市已建成的11个一级煤炭交易市场(除成县、西和县建成2个外,其余县区均建成1个)、519个销售网点,加强管理,完善洁净煤快捷配送网络,实现优质煤炭对群众的供应、配送。
3.“两当县张家乡张家村上街组张家乡中心学校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在学校附近村民耕地内,已有20年左右。曾向相关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
受理编号:144
责任单位:两当县政府
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内容部分属实:投诉人描述的现场位于张家中心学校院墙外西南角,该处确有张家中心学校20多年前改扩建时拆除旧土坯房屋产生的20余方建筑废弃物(以土坯为主,夹杂少量砖瓦),建筑废弃物上长有杂草。
整改结果:现场勘查、立即整改。由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带领问题办理工作组进行实地勘察,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组织力量立即对该处建筑垃圾进行清运,并派专人驻守。
4.“成县红川镇墁坪村旁边有一养殖场(冠霸合作社),主要养殖散养鸡,距离村民饮用水源地不到100米,村民担心鸡粪污染水源地”问题
受理编号:156
责任单位:成县县政府
经核查,成县红川镇墁坪村冠霸合作社于2014年成立,地址在店村镇尹寨村。2018年5月,该合作社流转红川镇墁坪村村民杨万荣的林地34亩,修建散养鸡场占地2亩,新建圈舍150平方米,目前,养鸡400多只,属于规模以下养殖点,圈舍应用生物发酵床处理粪便。红川镇墁坪村村民饮用水源为山泉水,通过地下封闭管道入户饮用,饮用水蓄水池位于散养鸡场上游300米,鸡场与水池海拔落差42米,对蓄水池及村民饮用水无影响。
经现场核查,走访村民,该养鸡场目前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对可能引发的隐患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整改结果:联合调查组通过讨论分析,为防止该养鸡场以后对环境造成污染,提出如下整改意见:1.要求合作社在鸡场周围修建排洪沟,实施雨污分流。2.在放养场地低洼处修建二级沉淀池,对沉淀池粪便及时清理清除,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3.养殖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在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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