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陇南  >  陇南市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十四批部分问题办理情况

 2019/08/05/ 08:13 来源:陇南日报 记者张霞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行时】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四批部分问题办理情况

  每日甘肃网8月5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张霞)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四批编号为868与903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举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领导小组立即安排市直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赴徽县与礼县,对中央督察组举报受理重点信访件进行现场核查并进行整改。

  1.“2019年7月13日,徽县畜牧局将500头病死猪埋在徽县水阳镇裕山村高塄杆社阳坡老爷庙东侧200米处,距村民取水井仅100米,污染水源,腐烂的臭味扰民。”问题

  受理编号:868

  责任单位:徽县政府

  该信访投诉问题与第7批受理编号345号问题,第9批受理编号512号问题,7月24日督办(甘协调联络组信发﹝2019﹞168号)、第9批受理编号508号(*)问题、第14批受理编号865号问题基本相同,已经分别于7月22日、7月24日、7月26日、7月28日、7月29日上报了办理结果。

  经核查,该信访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2019年7月12日上午,徽县畜牧兽医局接到水阳镇畜牧兽医站报告,徽县水阳镇玉山村芦克虹猪场生猪发病,出现大量死亡。

  徽县动物疫控中心进行了血样采样和病死猪解剖病料采集。实验室诊断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2019年7月13日下午至7月14日上午,依据《动物防疫法》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技术规范》等相关要求,徽县决定对446头生猪全部采用动物扑杀器电击扑杀。

  根据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畜牧兽医局、水阳镇政府对无害化处理填埋点进行了选址,所选掩埋点土壤肥沃,利于腐败物的吸收,距离玉山村高楞杆社自来水取水点230米以上,符合选址要求。

  2019年7月14日晚,在选定的地址,用挖掘机深挖一个约8×8×6立方米的大坑,在坑底撒约5厘米厚的生石灰,然后投入动物尸体,撒上消毒药品,对养殖场扑杀生猪出场数量与无害化处理掩埋点接收生猪数量一致后,上面覆盖土约2米厚,地面上覆盖1-1.2米的松散土层,在覆盖层撒消毒药品和生石灰,并对周围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对圈舍、污染物、车辆、器具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

  整改情况:

  7月22日下午,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局、水阳镇政府组织人员到玉山村召开了村民大会,就动物疫病的发生、诊断、掩埋点选址、疫情扑杀处置、消毒无害化处理、相关技术规范程序、饮水安全、环境污染、后续工作等向群众解释说明。

  徽县畜牧兽医局将继续对发病点周边和全县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发现和处置疫情。

  徽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对生猪填埋点进行了严格消毒,又对填埋点用铲车、挖机进行加固和再次覆盖填埋。目前掩埋点及周围空气质量正常,无异味。后期将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继续加强掩埋区域消毒维护工作。

  在玉山村部分村社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下,县卫健局、畜牧兽医局、疾控中心、水阳镇政府、水阳卫生院组织对玉山村高塄杆社2个自来水取水点、4个饮水点规范采集了水样,当日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与2018年水质抽样检测结果一致,水质无异常。

  目前生猪掩埋点加固和再次掩埋完成,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要求,徽县畜牧兽医局、水阳镇政府将继续加强掩埋区域消毒维护,继续做好群众解释疏导工作,对群众饮用水水质进行持续检测。

  2.“礼县疾病控制中心存在以下污染环境问题:1、未修建专用的污水处理池,将带有病原菌的物质直排市政管网,危害人民健康;2、该中心第二栋实验综合楼,未修建污水处理池,且未做环评;3、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乱丢、乱放、乱弃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将未经处理的针管由门卫倒入环卫队垃圾桶中”问题

  受理编号:903

  责任单位:礼县政府

  该信访投诉问题与第11批(*)编号666号问题基本相同,已经于7月30日上报了办理结果。

  经现场核查,“违反医疗废弃物管理规定”属实,其余均不属实。

  该中心血清实验不产生废液,血清样检验后进行高压灭菌,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理化实验室主要从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业务,产生的废水不含病原菌;综合楼主要用于办公,污水主要是厕所及理化实验室产生的废水,经下水管道进入院内化粪池沉淀后进入市镇污水收集管网。理化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带有病原体。

  该中心委托资质单位为第二栋实验综合楼编制的《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分别由陇南市发改委和原陇南市环境保护局予以批复,玻璃钢化粪池、酸碱调节池、中和絮凝池、消毒池等环保设施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附属工程实验室及污染治理设施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通过检查该中心生活垃圾桶,未检查到针管等医疗废物。

  该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完善,并建有“三防”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透)的废弃物暂存间,由于医疗废物产生量少,与礼县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代处置协议,由县医院暂存转运其产生的医疗废物,但未向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进行申报登记,未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整改情况:

  针对该中心危废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中心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医疗废物管理和转运过程中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并依据规定,对该中心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罚款7.75万元。

  对该中心医疗废物管理和转运工作中未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负有直接责任的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负有监管责任的礼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所所长进行谈话提醒,并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陇南市生态环境局礼县分局城区环境监察中队队长进行谈话提醒,并向县纪委作出书面检查。

  下一步,礼县将加大对该中心的执法监管力度,监督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分类收集、科学暂存转运、安全处置医疗废物,责令其与成县医废中心签订处置协议,由医废处置中心负责该疾控中心的医疗废物转移处置。在医疗废物管理和转运过程中要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和转移联单制度,同时要对外排水进行定期检测,达到市政管网接受标准后方可外排,确保环境安全。

甘肃日报社关于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声明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注有“每日甘肃网讯”或电头为“每日甘肃网讯[XXX报]”的稿件,均为每日甘肃网及甘肃日报报业集团版权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每日甘肃网”,并保留“每日甘肃网”电头。

2、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新闻排行

1   降压供水公告
2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示2018年享受政府特
3   兰州:黄河里冲出一条一米长的娃娃鱼
4   林铎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 坚决防范化解风险积极
5   省食药监局:效价指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未流入甘肃
6   每日甘肃网7月22日甘肃热点新闻回顾
7   【全国网媒看平凉】探访崇信龙泉寺 感受文化旅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