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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陇南市的第十七批部分问题办理情况

 2019/08/06/ 08:27 来源:陇南日报 记者张霞

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七批部分问题办理情况

  每日甘肃网8月6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张霞)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的第十七批编号为1141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举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领导小组立即安排市直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赴文县,对中央督察组举报受理重点信访件进行现场核查并进行整改。

  “文县城关镇刘家咀村文县凌健商砼建材有限公司处于国家级大熊猫保护区、文县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文县白马藏族文化艺术旅游区内,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该商砼站生产时载重卡车来往运输,扬尘严重,影响景区环境和游客旅游;生产设备和卡车马达声噪音扰民。文县自然资源局于7月22日就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截至28日该商砼站仍在生产,每日对周边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造成的环境影响十分恶劣。市民要求彻底拆除该商砼站,还老百姓一个碧水蓝天的旅游环境,一个安静祥和的休息氛围,一个放心清洁的饮用水源。”问题

  受理编号:1141

  责任单位:文县政府

  文县凌健商砼建材有限公司拌合站位于文县城关镇刘家咀村,建设程序规范、各项手续齐全,不在国家级大熊猫保护区、文县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文县白马河景区(3A景区)范围之内,不属于信访投诉反映的“严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目前该拌合站正在调试阶段,尚未运营,不存在影响游客旅游、周边环境和扰民的问题。

  该拌合站批复面积5.92亩,建设面积未超出批复面积,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反映的“县自然资源局于7月22日就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处罚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问题,经核实不是该企业。

  整改情况:文县将督促业主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环评及批复要求生产经营,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强化企业日常运营监管,严防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企业正常生产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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