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每日甘肃网  >  陇南  >  礼 县

礼县:现代化果园 太平山“样本”

 2021/06/09/ 16:00 来源:陇南日报 记者 竹 翠 杨丽君

礼县盐官镇太平山苹果种植基地(航拍)。 记者 王 乐 摄

  从零星栽植到规模建园,从粗放经营到精细管理……礼县苹果,香飘四野,一年更比一年红,这背后是当地苹果产业不断改造升级迈出的步伐。

  如今,种植新品种,采用现代化种植模式,打造优质果品,已经成为当地很多公司、合作社和群众的共识,礼县盐官镇太平山苹果标准园的打造便是一个发展“样本”——

  记者 竹 翠 杨丽君

  芒种时节,记者驱车来到礼县盐官镇太平山苹果标准园,看到一排排苹果树整齐连片地栽植,每棵树上都长满了翠绿的、核桃般大小的苹果,像翠玉缀满枝头。

  礼县太平山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罗伍儿正忙着在示范园里侍弄果树,“现在的苹果树苗成活率高得很,收益更是不错,想致富,根本不是梦想!”他乐呵呵地告诉记者。

  罗伍儿所说的这一“绿色银行”,正是位于盐官镇新联村太平山上的800亩苹果园,该示范点创建于2010年,区域内主栽品种主要有元帅系天汪1号、富士系宫琦、长富2号等。

  “这里土壤肥沃、土层深厚,土壤蓄水保肥能力较好,灌水方便,土、肥、水、光、热资源均符合苹果生产的要求。”礼县园艺技术推广站站长、高级农艺师陈辉介绍,这里属陇南浅山丘陵苹果优势产区,也是礼县无公害苹果生产重点区域之一。

  立足这样的优势,栽培优质果品,升级改造果园,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今年57岁的罗伍儿近年来可是费了不少心思。

  2010年,罗伍儿成立了太平山果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带领乡亲们种植苹果增收。2013年,看着一个个成熟的苹果挂满枝头,罗伍儿却皱起了眉头,“口感不好,皮厚,涩。”栽培了三年的苹果好不容易收获,但品质一般,客商品尝之后纷纷摇头离开。

  虽然感到迷茫,但罗伍儿始终没有放弃发展苹果产业的执著劲头。他四处打听,嫁接了适合当地生产的新品种——天汪1号。“这下成了!”时至今日,罗伍儿回想起当时品尝的第一个“新果”味道,满脸洋溢着喜悦。

  说起这几年作务果园的经验,罗伍儿自有一套:“疏花疏果时,要‘取长留短’‘取强留弱’,做到‘外面亮光光,里头亮堂堂’”“树枝砍过后的伤口要贴个‘创可贴’才能防止病虫害”“有了大毛病还需‘刮骨疗毒’”……

  正如他自己所言,苹果种植也是一门艺术。近年来,通过秋施基肥、高光效树形建立、有害生物防控等技术措施的推广,提高了苹果园的质量,同时也有效带动了周边地区果园的生产管理水平。

  2017年,依托礼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合作社又承担实施“商品有机肥+行间种植绿肥”模式,罗伍儿种植的苹果迎来了大丰收,被国家农业部评为无公害苹果生产重点区域之一,口感香甜的“红元帅”吸引了各地客商上门订货。

  一个个红彤彤的“小苹果”,带给百姓红火火的好日子。示范园生产期间,带动盐关镇鸭合、北堡等村贫困户及其他农户在基地务工增加收入,每年用工4500余人次。前些日子在给苹果树疏花疏果时,每天务工达80多人,务工人员除了每天挣到100至150元工资外,还能享受免费的一日三餐。

  “我们现在漂亮的楼房、小汽车、孩子上大学的费用……全部都是苹果带来的。”提到苹果,这是当地果农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在这里,男主人在外面打工,而留守在家里的妇女,利用闲暇时间在苹果园打工,有了稳定收入。

  记者了解到,合作社还与贫困户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每年以每斤高于市场价0.2元的价格收购苹果,帮助果农增收达20万元左右。

  “任何一件事情,要抱有情怀,才能干好。”罗伍儿不仅成了种植苹果致富的大户,还是当地有名的“田专家”“土秀才”,他把自己的种植经验倾囊相授,带动群众一起圆致富梦。如今,随着各地客商接连“抛”来订单,罗伍儿却有了新想法。去年秋季以来,通过在静宁等地学习考察,合作社又新建了140亩苹果矮砧密植园,定植新品种“响富”19000株。

  “四五米的乔化果树,树冠高大,但结的果子少。”罗伍儿指着之前的乔化果园,对比新建的矮化果园说。“乔化果树挂果迟、采摘费人工,一亩地能种植56棵。矮化果树一亩地可栽植136棵,打药、施肥、除草更便于机械化作业与管理。”

  他介绍,新栽植的苗木长势良好,预计2024年进入盛果期,一亩地产量将从以前的5000多斤增加到8000多斤。

  苹果红了,果农乐了。目前,礼县已基本形成了沿西汉水上游两岸及其支流60公里的苹果林带,其中,在盐官、永兴等乡镇创建标准果园51处35696亩,2020年全县苹果产区人均果品收入6794元。

  “今年将主推间伐、改形、品种换优和综合管理技术,对老果园进行精细改造提升。”陈辉介绍,并将淘汰0.5万亩,计划转变以矮砧密植栽培模式为主,书写“小苹果”高质量发展的“大文章”。

版权声明

为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日前,甘肃日报、甘肃日报报业集团各子报、甘肃新媒体集团各平台已将其所有的版权统一授予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进行保护、维权及给第三方的授权许可。即日起,上述媒体采访、拍摄、编辑、制作并刊登的,包括文字、图片、摄影、视频、音频等原创作品,文创产品、文艺作品,以及H5、海报、AR、VR、手绘、沙画、图解等新媒体产品,任何机构、媒体及自媒体未经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许可,不得转载、修改、摘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并传播上述作品。

如需使用相关内容,请致电0931-8159799。

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