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周元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12月2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相关规定,陇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周元为陇南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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