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至10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每日甘肃网12月7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郭美乐)12月2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市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上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1至10月份九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数据显示,可吸入颗粒物(PM10)武都区浓度均值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4%,其余8个县浓度均值在31-61微克/立方米之间;细颗粒物(PM2.5)武都区浓度均值为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7%,其余8个县浓度均值在14-30微克/立方米之间;二氧化硫(SO2)武都区浓度均值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其余8个县浓度均值在4-13微克/立方米之间;二氧化氮(NO2)武都区浓度均值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其余8个县浓度均值在4-10微克/立方米之间;一氧化碳(CO)武都区日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0.9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臭氧(O3)武都区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值为1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其余8个县浓度值在109-135微克/立方米之间;优良天数比例武都区为98.6%,同比下降1%,其余8个县优良天数比例在93.4%-100%之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我市城区为2.55,与2019年同比下降9.9%,在全省市级城市中排名第二,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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