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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2019/05/30/ 10:45 来源:陇南日报

【时政】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本报讯 5月1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市扶贫、发改、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卫健等相关部门对全市贯彻《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检查。

  其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新林带领部分人大代表和市直部门负责人,深入武都区、礼县、宕昌县、文县、康县、西和县有关单位和乡镇村社及农户家中,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扶贫对象监管、扶贫措施落实、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杨新林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继续在“强弱项、补短板”上下足绣花功夫;要狠抓问题整改,结合“清零”行动,扎实开展回头看,全方位提升脱贫攻坚水平;要提高标准,讲求质量,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严格政策制度规定,落实资金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用好管好扶贫资金;要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观念,增强施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指导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下一步,检查组将听取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赵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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