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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印发指导意见 10条措施助力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

 2020/02/20/ 11:14 来源:陇南日报

我市印发指导意见

10条措施助力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

  每日甘肃网2月20日讯 据陇南日报报道(记者韩县银)近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新冠肺炎病毒防疫期间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有力有序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

  《意见》指出,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严格范围、严格措施、严格时段、严格审批,全面制定分行业、分区域、分重点的管制措施,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坚持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复工复产,做到准备不充分不到位不开工、疫情防控有隐患不复产。

  《意见》要求,要建立复工复产备案制度,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复工复产实行审核备案制度,所有申报复工复产的企业都要制订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企业所在县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备案。要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一线职工全员责任制的疫情防控体系。要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对于从外地返回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复工复产企业要结合自身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要全面开展生产经营区域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生产经营、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要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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