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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告

 2019/05/24/ 17:46 来源:陇南日报

  1.彭曙波(男,31岁,湖南省双峰县青树坪镇村民),2019年3月22日,醉酒驾驶湘K92727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文县文州路兴文桥南出口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蒲小光(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关镇居民),2019年3月22日,醉酒驾驶甘KY9006号小型越野客车,在文县文州路兴文桥南出口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吴江(男,38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3月20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文州路兴文桥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董武全(男,44,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碧口镇村民),2019年2月14日,醉酒驾驶甘KS995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碧郑路1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5.蒋飞(男,35岁,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3月20日,醉酒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文县兴文桥路段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6.孙崇宝(男,37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居民),2018年12月28日,醉酒驾驶甘K49082号小型轿车,在国道345线16KM+3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7.贾爱平(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2019年4月13日,在醉酒驾驶甘KCC583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江南街道办姚寨村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8.文小军(男,46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城郊乡村民),2019年3月15日,醉酒驾驶甘K7018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江南街道办姚寨村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9.田得时(男,45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安化镇村民),2019年3月12日,醉酒驾驶甘KD2933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在武都区长江大道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0.杜文修(男,54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柏林乡村民),2019年2月23日,醉酒驾驶甘K70801号小型轿车,在武都区南长江大道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1.赵小付(男,45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马街镇村民),2019年1月31日,醉酒驾驶甘KC565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武都区南长江大道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2.谢赛平(男,36岁,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三桥镇村民),2019年4月9日,醉酒驾驶甘K70638号小型轿车,在康县小康路2KM+2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3.李万斌(男,28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岸门口镇村民),2019年4月10日,醉酒驾驶甘KH6262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康县康阳路0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4.李勇才(男,41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3月22日,醉酒驾驶甘KL9001号小型普通客车,在S307线13KM+1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5.郝建位(男,41岁,甘肃省陇南市康县铜钱乡村民),2019年3月26日,醉酒驾驶甘KR622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康县康阳路42KM+400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6.杨强(男,29岁,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丰谷镇村民),2019年4月2日,醉酒驾驶川B051BE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市场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7.席志伟(男,54岁,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居民),2019年4月6日,醉酒驾驶甘D88591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祁成线25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8.黄学武(男,41岁,四川省通江县板桥乡村民),2019年3月30日,醉酒驾驶粤B593XQ号小型普通客车,在西和县祁成线30KM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19.侯海亮(男,38岁,甘肃省平凉市崇信县锦屏镇村民),2019年3月23日,醉酒驾驶宁A52D23号小型轿车,在西和县城区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0.赵丁丁(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红川镇村民),2019年4月19日,醉酒驾驶甘K67296小型普通客车,在行至江武县22公里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1.刘卫星(男,53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索池乡村民),2019年2月23日,醉酒驾驶甘KZ9809小型轿车,在行至江武县22公里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2.武小威(男,32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3月16日,醉酒驾驶甘KT6841普通两轮摩托车,在行至成县旧盘旋路西口1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3.杜兴房(男,39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纸坊镇村民),2019年3月28日,醉酒驾驶甘KB2954普通三轮摩托车,在行至成县祁成线86公里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4.王爱文(男,44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2月18日,醉酒驾驶甘K19699小型客车,在行至成县成州大桥西十字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5.侯海龙(男,24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店村镇村民),2019年3月31日,醉酒驾驶甘KS2229小型轿车,在行至成县陇南路育才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6.刘志敏(男,47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沙坝镇村民),2019年3月10日,醉酒驾驶甘KM8166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行至成县上峡通村路2公里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7.张建军(男,49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4月8日,醉酒驾驶甘KA6922小型轿车,在行至成县同谷北路北口1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8.乔鹏飞(男,28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宋坪乡村民),2019年1月29日,醉酒驾驶甘KJ4906小型普通客车,在行至成县旧盘旋路东1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29.郭亮(男,34岁,甘肃省陇南市成县陈院镇村民),2019年3月15日,醉酒驾驶甘KC1126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成县陇南师专路口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0.霍小平(女,32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湫山乡村民),2019年4月14日,醉酒驾驶甘KH5858小型轿车,行至礼县东中山路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1.马小峰(男,38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石桥镇村民),2019年3月25日,醉酒驾驶甘KV7896小型普通客车,行至礼县大南街5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2.王复江(男,53岁,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村民),2019年3月14日,醉酒驾驶鲁R2G178小型面包车,行至礼县徐合线32公里1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3.刘铭远(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永兴乡村民),2019年3月27日,醉酒驾驶鲁VM212M小型轿车,行至礼县大南街2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4.陈灵(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4月2日,醉酒驾驶甘KBL700二轮摩托车,行至礼县大南街3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5.王波(男,34岁,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江洛镇村民),2019年3月15日,醉酒驾驶甘EY2576小型客车,行至礼县环城北路3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6.杜小龙(男,46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4月10日,醉酒驾驶甘A072J8小型轿车,行至礼县新华十字-东新大桥3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7.王护林(男,37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龙村乡村民),2019年4月1日,醉酒驾驶甘KV6361小型轿车,行至礼县新华十字-东新大桥4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8.曹亚东(男,25岁,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汉王镇村民),2019年3月9日,醉酒驾驶甘KAK910小型轿车,行至礼县徐合县34公里9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39.黄金舟(男,39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城关镇居民),2019年3月26日,醉酒驾驶甘KL4632小型轿车,行至礼县大南街5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0.罗江峰(男,35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盐官镇村民),2019年4月4日,醉酒驾驶甘E2V636小型轿车,行至礼县中山十字-北滨河路2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1.董平娃(男,23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固城乡村民),2019年3月14日,醉酒驾驶甘EA7359轻型货车,行至礼县大南街1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2.王奇(男,36岁,甘肃省陇南市礼县雷坝乡村民),2019年3月9日,醉酒驾驶甘KG5895小型轿车,行至礼县雷王路1公里300米处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43.韩金文(男,56岁,甘肃省武威市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2019年2月17日,饮酒后驾驶甘DW2695小型轿车,在成县行至江武线21公里300米协和医院门前被执勤民警现场依法查处。

  以上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拟吊销你们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之规定,你们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你们在登报告知之日起三日内向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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